皖西学院影音采编实验室管理办法
发布人:文科综合实训中心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28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63

影音采编实验室是学校用于音视频采编和后期制作的专业实验室,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和人员。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、科研和学生创新活动,特制订本办法:

1、使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实训的单位和教师,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或由开设实验课程的单位出具通知函,送交文科综合实训中心,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。

2进行实验实训之前,授课教师应在实验室技术人员配合下检查仪器设备好坏,并进行记录,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展实验实训。

3学生进行实验实训,应服从教师或管理人员安排,对号入座,不得随意改换座位。禁止删除系统内的任何文件,不得擅自使用外储设备、操作本实验室的交换机、教师机。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。

4设备及连线不得随意更改和拆卸,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技术人员同意,且在使用后复位。若设备出现故障,应立即停用,由技术人员处理。上载素材应存放在指定位置,不得随意添加、删除或修改数据,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超出规定期限的素材。

5、实训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,保持室内整洁,注意实验安全。实验实训完毕,应及时关闭各种电源开关,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及实验室工作日志。在指导教师检查设备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6、凡违反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而导致损坏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。

7、实验技术人员应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护、应用软件安装更新及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,保证实验实训的顺利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