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设备报修制度 |
发布人:文科综合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:2017-12-28 动态浏览次数:93 |
为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,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,规范设备维修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参照《皖西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暂行办法》(院发[2008]23号),特制订本制度。 1、管理员应经常查看设备的运行状况,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,一时难以解决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技术人员检修。 2、需要送修或购买配件自修的设备,管理员或设备保管人应与检修技术人员共同填写《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设备维修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登记表)相应栏目内容,对维修所需的配件和辅材等要详细填写(种类比较多时应另附清单),并立即送交实验室负责人。 3、实验室负责人收到登记表后,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确定维修费用,办理相关手续,组织维修或送修,不得拖延和懈怠。 4、实验室负责人应积极了解送修设备情况,尽量缩短维修周期,提高设备利用率。 5、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,应尽快维修设备,必要时需加班加点,认真填写登记表的“维修过程”栏目,并及时与管理员或设备保管人联系取回设备。 6、维修工作结束后,管理员或设备保管人应及时进行验收,取回使用,认真填写登记表“验收意见”栏目并签字,并将登记表送交实验室负责人备案。 7、经鉴定无维修价值或损坏严重不可修复的设备,应立即逐级上报,尽快更换或使用代用品,确保运转正常。 8、对报修、审核、维修不及时影响正常教学的,将严肃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