皖西学院微格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|
发布人:文科综合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:2017-12-28 动态浏览次数:306 |
微格教室是师生进行微格教学训练的场所。为加强教室管理更好地服务师生,制定如下管理规定: 1、凡使用微格教室的教师,应按教学计划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案,并经过所在院(部)同意,并经文科综合实训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微格教学。 2、开展微格教学前,指导老师应提前到文科综合实训中心协调使用时间。 3、凡使用微格教室的教师,必须带领学生到场,并观摩、指导、评价学生教学训练。 4、学生在微格教学训练前,必须认真准备好教学教案。凡没有编写教案或教案未经指导教师批阅修改的学生不得参加实训。 5、学生进入微格教室后应保持安静,认真完成教学训练,保持教室内整洁卫生。 6、在微格教学训练中,若设备出现异常或学生对其使用方法不明确,应及时 7、微格教学训练者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 8、微格教学训练结束,学生要认真打扫教室卫生,及时切断设备电源,关好窗、锁好门,填写《皖西学院实验室工作日志》后,经教师和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。 9、学生可自带存储设备复制微格教学录像资料,但不得做微格教学训练内容以外的事。 10、微格教室由文科综合实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,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切实保障微格教室的正常教学活动。 11、管理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以确保微格教学设备的安全。如因失职引发设备烧毁、盗窃等事故,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。 |